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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2/3/22 13:53:14 浏览次数:1647

京建发〔2022〕78号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已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2022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3月18日          

  2022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北京冬奥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市区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北京市委十二届十八次全会精神,自觉从“国之大者”高度谋划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推动首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目标

  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系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方铁路)安全质量监督、消防验收、扬尘治理工作,抓早抓小、落实落细,高质量完成监督工作任务。树立大质量、大安全意识,压实建设单位安全质量管理首要责任,推动参建企业安全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安全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现场与市场两场联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规范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大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力度,着力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开创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建筑工程共商共建共治

  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城市治理优势,破解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治理难题,持续提升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水平。

  (一)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安全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要求,督促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等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一线作业人员中党员的安全质量示范引领作用,以党建为引领,促建设施工水平提升。

  (二)用党建引领推动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共商共建共治共享。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改造工程开工前,督促各参建单位向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报到,建立老旧小区改造临时党支部,在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做好群众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做到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以党建为引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商共建共治共享。

  三、完善监督制度,推进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持续完善安全质量监督及消防验收备案工作各项制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深化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推进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编制,有效提升工作效率、规范自身管理行为。

  (三)健全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机制。一是制定出台《北京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不断完善安全质量监督制度,夯实安全质量管理基础;二是修订《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规定》,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三是编制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作指导手册》,进一步完善、规范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作程序内容和监督档案。四是规范安全质量监督计划编制审批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及审批流程,确保安全质量监督计划编制审批的规范性。五是建立典型案例评选和优秀论文评选制度,开展典型案例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监督业务能力。

  (四)研究制订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相关政策。一是按照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持续推进《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起草工作;二是制定出台《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典型地质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指南》;三是研究出台《轨道交通工程电动三轮车安全管理规定》;四是编制《轨道交通工程验收细则》。

  (五)及时完善消防施工质量监督及验收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消防施工质量监督及消防验收工作程序。在总结2021年竣工验收阶段消防质量监督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方案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制定发布工作方案示范文本V2.0版,持续提升工作实效、规范自身管理行为,提高消防验收工作管理水平。

  (六)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配合完成好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二是完成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5.0版涉及的改革任务,高水平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不断优化竣工联合验收办理流程,促进工业厂房、仓库项目以单体为单位开展竣工联合验收有序施行。三是探索以朝阳区为试点,创新实施工程安全质量事中监管,调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综合风险分级标准,探索工程安全质量创新监管模式。

  (七)深化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持续完善联合验收业务系统申请、受理、审批、发证等各项功能,打造便捷高效的竣工联合验收业务系统,不断推进联合验收业务系统与施工许可、消防审批、竣工验收备案、数字化审图等业务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加大数据共享力度。

  (八)持续推进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编制。积极参与各类规范标准研讨,结合国内外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相关标准规范,推动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各类标准、规范研究和编制工作。推进起草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消防工程现场检查规程》,明确现场评定抽查项目以及检查方式,区分关键项目、主要项目和一般项目,依法高效实施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

  四、推动建造方式转变,进一步促进科学精细化管理

  持续开展智慧工地创建,优化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与安全质量测评,研究推进将项目智慧工地创建与安全质量状况测评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尽快实现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管理两场联动。

  (九)深入推进智慧工地创建工作。完善细化智慧工地做法认定关键点,研究制定智慧工地关键做法判定指导手册,提高智慧工地创建规范管理。开展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活动,推广综合效益高的智慧工地做法,健全相关标准规范,力争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模式。

  (十)不断推动工程项目管理状况与建筑市场信用评价联动工作。全面推进项目智慧工地创建与安全质量状况测评工作,并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管理两场联动。加大对智慧工地做法落地情况检查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做实做细智慧工地创建工作,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十一)持续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与安全质量测评。规范安全质量测评平台工程数据管理,统一工程数据来源与归口,全面准确掌控全市在施在监工程安全质量状况全局。修订优化房建与市政工程安全质量测评指标体系,稳妥推进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测评工作。深入推进安全质量监督、巡查执法、扬尘非现场检查、三类企业抽查整改报告在线提交功能。

  五、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监督体系现代化

  大力推行安全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工程资料电子化和消防验收全程信息化,优化施工扬尘视频监控信息平台,持续推进安全质量监督现代化。

  (十二)全力推进安全质量监督信息化工作。全面实施质量监督资料和监督档案电子化,以质量监督工作电子化为重点,全面规范安全质量监督工作。除特定工程外,纳入市级监督机构监督范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率先全部实现质量监督资料电子化和监督档案电子化,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稳妥推进;全面实施“三类企业”监督工作电子化,完成三类企业监督平台及APP的升级改造,实现监督计划制定、检查内容填报、电子签名签章、监督记录审批归档等功能;全面实施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电子化,完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平台业务功能,夯实监督系统基础数据,持续推进各区安全监督信息化工作。

  (十三)持续推进工程资料电子化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中推进工程资料电子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自愿自主、分步平稳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推行工程资料电子化,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制作工程资料,利用信息技术提升资料制作管理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建筑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建”、“管”无缝衔接,不断提升管理效能。

  (十四)探索推进消防验收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优化消防审批服务平台,探索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平台中创建消防施工质量监督功能模块,推进相关资料在线编制、审批、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工作,尽快实现消防质量监督与消防验收工作档案全流程电子化;推进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平台(消防施工质量监督模块)与消防审批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探索将《建筑消防工程现场检查规程》转化为消防审批服务平台模块功能,更新现行评定规则A1-A12表抽查抽测填报功能,实现消防验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十五)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优化施工扬尘视频监控信息平台,开展监控平台智能化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扬尘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应用工作,加强对施工扬尘视频监控聘用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远程视频监控作用,加大非现场巡查工作力度,完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助力工程项目实现智慧增绿。

  六、强化安全质量监督和消防验收工作,着力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和消防验收工作,强化地方铁路质量监督、“三类”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做好各项专项检查和案件移送工作。

  (十六)加大全市重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首善标准”,提升监督效能。紧紧围绕副中心、工人体育场、星火站交通枢纽等重点工程强化过程监督,开展副中心二期工程装饰装修和设备安装专项检查,打造副中心精品工程。重点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结合工程具体特点,科学制定监督措施,突出渗漏、开裂、下沉等质量通病防治,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品质。持续加强对《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影像追溯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四新”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宣贯以及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参建单位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工程质量过程管控,确保“四新”管理工作有序地开展,保障市重点工程质量。

  (十七)持续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和地方铁路监督工作。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暗挖、明挖、大型起重机械、盾构工程、防汛等专项监督检查;组织筹划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系列活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推行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控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和监控检查的深度融合机制运行,督促参建企业使用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进一步做好本市审批、核准的地方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持续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针对近年我市地下水位不断上升影响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实际情况,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相关措施,保障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

  (十八)不断深化“三类”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持续做好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厂三类企业的日常监督抽查工作,筑牢工程质量根基。严格落实“双随机”工作制度,建立基于风险等级为导向的差别化监管模式,确保重点企业重点监管,重要指标审慎核查;组织开展对检测机构检测试验过程、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检验过程及预制混凝土构件关键工序的视频资料监督抽查工作,确保视频连贯、清晰、完整,实现可追溯管理;配合做好检测机构资质现场核查,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对钢筋保护层厚度、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进行验证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工作,将评估与日常监督抽查有效衔接,持续开展拌混凝土企业原材料、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的抽测工作,从源头把好建设工程质量关。

  (十九)扎实开展安全质量巡回抽查和专项检查。开展安全质量巡回抽查和“双随机”抽查,继续组织开展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机械等专项执法抽查;加强对施工现场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等安全隐患的排查,预防高坠事故发生;强化限额以下工程安全质量指导和服务;对各参建单位落实住建部37号令情况开展执法抽查;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筑牢防控屏障。做好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和各项督查迎检工作。

  (二十)加大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发现典型问题的能力,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约谈、记分和曝光,应当立案处罚的,依法予以查处或向有关部门移送,确保“应罚尽罚、应移尽移”,确保执法力度不降低、执法效率不降低、监督力度不降低。严格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开展监督检查时应全程录音录像,提高监督检查规范化水平。

  (二十一)继续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进一步探索消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与消防验收深度融合工作方式方法,以工程竣工阶段消防施工质量现场抽查成果作为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参考,不断强化消防施工质量过程监管和消防验收有效联动,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任务。

  七、做好信访和宣传工作,促进工程安全质量工作提升

  持续做好工程质量信访投诉和答疑解惑,高效回应企业、群众关切,不断提高安全质量监督宣传工作水平,以宣传工作不断促进日常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水平提升,实现工程安全质量共享共治。

  (二十二)妥善处理工程质量信访投诉和答疑解惑工作。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监督检查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接诉即办”实效,在解决市民“七有”“五性”需求上下功夫,突出房屋质量问题导向,以“聚焦小切口,关注大民生”的服务理念,补短板、强弱项,坚持住宅工程质量信访投诉处理“两分法”原则,积极稳妥化解矛盾,逐步实现主动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严格落实“简单咨询一个工作日答复”制度,全面做好对外公开电话咨询和答疑解惑工作,按照“首接负责制”接诉即办工作原则,全程跟踪群众诉求,积极办理,热情服务,高效回应企业、群众关切。

  (二十三)不断提高安全质量监督宣传工作水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时期、重点任务监督工作宣传力度,充分挖掘工作亮点,提高宣传工作水平。通过政务信息、微博等形式,在门户网站加大对外新闻宣传力度,多口径、多角度、分阶段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荣获鲁班奖、詹天佑奖、结构长城杯等工程项目宣传力度,结合新技术、新规范、新法规的推广、解读,以宣传工作推动日常监督工作提升。

  八、加强工作联动,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效能

  不断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效能。

  (二十四)强化市区联动和业务指导。持续加强市区部门工作联动,每半年在全市组织开展在施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质量联合检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行业专家共同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分别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消防工程、扬尘管控、施工现场垃圾分类及疫情防控等进行抽查;不断强化市、区两级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联合抽查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强安全质量监督和竣工联合验收业务指导力度,推动各项政策扎实落地,着力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不断推进安全质量监督高质量发展。

  九、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廉洁监督队伍

  推进党建与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落实“一岗双责”和五项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十五)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廉洁监督队伍。强化党建引领,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将实践活动成果运用到日常工作。坚持“文明执法、依规执法、廉洁执法、人文执法”,严格贯彻落实“规范巡查执法流程、配备执法记录仪、发放廉政告知书、举报箱进工地、设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五项制度措施,促进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过程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依法行政、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高素质专业化廉洁监督队伍。

   附件:《2022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要点》任务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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