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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1/3/9 8:55:15 浏览次数:1729

京建发〔2021〕6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2021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3日            

  

2021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年。市区两级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北京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十六次全会精神,以构建首都建筑业高质量新发展格局为主题,准确把握建设工程领域发展的新阶段、新理念,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不断强化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一、工作目标

  全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系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抓早抓小、落实落细,坚持构建以“大安全和大质量”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有效推动建设单位落实安全质量首要责任,积极探索消防验收与质量监督深度融合,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不断促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智慧提质,促进产业转型;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相关工作,完善安全质量状况测评与建筑市场信用评价联动机制;以工匠精神为引领,促进建筑从业人员提升素质;着力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全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总体受控,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构建以“大安全和大质量”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为推动城市更新提供有力保障

  (一)制定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出台《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完善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主体的安全质量责任体系,全面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情况,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夯实安全质量管理基础。

  (二)健全轨道交通工程监管制度,开展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积极推进《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研究制订《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典型地质条件风险防控指南》,修订完善《关于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的通知》,开展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机制研究,制订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地方铁路质量监管工作接得住、管得好。

  (三)坚持关口前移,积极推动消防验收与质量监督深度融合。坚持关口前移,制订政策文件,积极推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与质量监督融合,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和消防验收联动,将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纳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编写消防验收工作月报,定期分析全市消防验收工作情况。持续做好本市老旧小区、老旧厂房、老旧商场、老旧商务楼宇更新改造工程的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创新城市更新过程中的消防验收工作。

  (四)加强“四新”管理,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四新”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学审慎强化建设工程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安全质量管理,督促参建单位建立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专家论证制度,在“四新”应用过程中施行信息反馈及退场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四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做好案件移送工作。针对安全质量事故多发的形势,不断加大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发现典型问题的能力,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约谈、记分、曝光,依法应当立案处罚的,及时向执法总队或有关部门移送,确保“应移尽移”。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领域行政处罚移交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程序、标准和内容,出台文件规范总站内部案件移送程序及标准,规范案件移送工作,实现处罚职权的顺利移交。确保执法力度不降低、执法效率不降低、监督力度不降低。

  三、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工程项目开展科技创新和智慧工地创建

  (六)积极推动项目智慧工地创建。严格落实本市工程项目科技创新和创建智慧工地的有关要求,实现智慧工地创建与质量创优相结合。围绕“智慧管理、智慧创安、智慧提质、智慧增绿、智慧创卫、智能建造”6个方面,鼓励参建单位推广使用智能技术、智能设备,推行施工现场智慧化管理方式,突出安全质量过程管理的可视化、自动化、智能化和可追溯性。完善安全质量状况测评与建筑市场信用评价联动机制,将项目智慧工地创建和安全质量状况测评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加大智慧工地创建情况抽查力度,树立标杆项目、企业,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创建智慧工地活动,实现首都建筑行业转型升级。

  (七)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影像追溯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过程管控,实施对隐蔽工程、隐蔽环节及施工过程的追溯管理,对预拌混凝土和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关键材料生产的追溯管理,以及对检测试验的追溯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情况随机调取影像资料查看,督促参建各方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的有关要求,对参建单位未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八)加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电子化工作,逐步实现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助力提升施工现场智慧管理水平;完成质量监督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夯实监督系统基础数据,建立基于风险等级为导向的工程质量差别化监督管理模式,实现电子签名、监督计划和监督报告审批功能,推行监督档案电子化工作,逐步实现“三类企业”、轨道交通工程和重点房建市政工程监督工作电子化;完善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标准化考评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升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平台,提升消防验收统计数据准确率,推行业务一站式办理和查询,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九)鼓励轨道交通工程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大力倡导科技创新、装备升级,会同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轨道交通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融入人员设备智能动态监控、无线网络隧道全覆盖、远程双向与音频监控平台、材料可追溯快查电子标签等技术措施,逐步推进技术安全质量创新与信息化管理实施的落地,切实提升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品质;逐步推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形成环境良好、过程受控、持续改进的安全质量管控长效机制。

  (十)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完善施工扬尘监测信息平台,持续推进扬尘视频监控系统平台运用工作,加强对施工扬尘视频监控聘用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远程监控作用,加大非现场监管检查处理力度,推进可视化监管工作,完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助力工程项目实现智慧增绿。 

  四、持续强化安全质量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十一)贯彻落实住宅建设品质安全要求。将住宅工程建设品质安全水平提升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切入点,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指导各区监督机构持续强化住宅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以保障性住房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房心土回填、墙面抹灰和防水等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督检查,降低渗、漏、裂、沉等质量问题发生概率,改变保障性住房是住宅质量低劣标签的“大众印象”。加大装配式住宅工程专项检查力度,大力促进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标准化、集成化,推进建造模式转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十二)抓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检查和内部防控。慎始如终,紧抓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不放松,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防疫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积极宣传引导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及时自愿接种疫苗,督促参建单位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毫不松懈,做好全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系统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确保现场监督检查人员严格做好防控,努力实现“一个都不能染”的疫情防控目标。

  (十三)加强房建市政重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强化底线思维,协同推进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强化冬奥会、副中心等重点工程过程监督,加强对冬奥工程装饰装修、机电安装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专项检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前介入,分批、分部开展重点工程验收监督及消防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做好工程竣工和消防验收工作。

  (十四)以监控检查为抓手促进轨道交通工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安全质量监控检查、第三方监测和质量检测的监督合力,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坚持完善以监督机构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企业集团联动的隐患排查治理督导机制;督促第三方机构开展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控检查,完善第三方安全质量监控检查基础上的差别化监督工作,持续强化监控检查与质量安全监督对接工作,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提前谋划,加强协调,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施工手续,妥善安排好工期进度,积极稳妥做好11号线、8号线三期、17号线南段等7条(段)的年度通车线路竣工验收监督和消防验收工作,提升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品质。

  (十五)不断深化“三类”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检测机构质量、预制构件质量的专项检查。规范采用工业机器人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等相关检测项目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检测机构资质现场核查,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对钢筋保护层厚度、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进行验证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加大混凝土生产、检验过程及预制混凝土构件关键工序、检测机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视频资料检查力度,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工作,加大对隐患问题的处理力度;探索在预拌混凝土企业出厂检验试件中植入芯片,加大对试块唯一性管理力度。

  (十六)扎实开展安全质量巡回抽查和专项检查。推进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本市实施细则各项要求,深入研究安全质量状况测评与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融合,扎实开展安全质量巡回抽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机械等专项抽查,对各参建单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开展抽查,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全国“两会”、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和各项督查迎检工作。

  五、持续优化安全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十七)优化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建筑业发展质量。落实基于工程质量风险等级的差别化监督检查制度,切实提高监督效率。研究落实重大建设项目单体建筑分期竣工验收,做好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和住建部评估等相关案例收集、政策培训等工作,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取得良好效果,进一步促进本市建筑业发展质量提升。

  (十八)持续改进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进一步提升审批验收效能。研究制定本市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事指南、流程图等相关配套文件,完善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机制,确保验收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开展全市联合验收业务培训,宣传联合验收相关政策。做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完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多验合一平台功能模块,推动多验合一平台与多规合一、多审合一、质量风险等级管控、消防验收审批服务等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为进一步提升工程验收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十九)推动质量安全标准编制工作,进一步促进工程项目高质量建设。积极参与各类规范标准研讨,结合国内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标准、规范,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推动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各类标准、规范研究和编制工作。鼓励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创新应用的企业标准及团体标准,促进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适应市场化监管手段创新等成果转化为地方标准。

  六、坚持共享共治理念,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惠及人民

  (二十)妥善处理好工程质量信访投诉和答疑解惑工作。端正为民服务的根本态度,持续提升“接诉即办”实效,不断在解决市民“七有”“五性”需求上下功夫,在“住有所居,宜居性”方面,紧紧围绕房屋质量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创新丰富信访投诉处理“两分法”内涵,积极稳妥处理信访投诉工作。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稳步推进答疑解惑咨询工作,积极响应“北京‘12345’从耳畔到指尖的全方位服务”,严格落实“答疑解惑栏目”诉求回应工作,高效回应企业、群众关切问题。

  (二十一)不断提高安全质量监督宣传工作水平。通过政务网站、微博、新闻媒体,充分挖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亮点,聚焦“重点工作、重点时期、重点工程”,结合新技术、新规范、新法规的推广应用,多口径、多角度、分阶段开展新闻宣传,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以宣传工作推动监督工作提升。

  七、以工匠精神为引领,促进建筑从业人员、监督队伍提升素质

  (二十二)多措并举促进建筑从业人员和监督队伍提升水平。搞好2021年轨道交通“安全质量月”活动,开展2021年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第十届岗位技能竞赛,强化以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培训工作和学习观摩交流,发挥市监督总站专家委员会专业技术优势,不断增强监督工作能力,全面提高综合业务素质,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三)建设高素质廉洁监督队伍。落实“三位一体”干部队伍建设系统思路,不断建强监督工作队伍。突出党建引领,聚焦“建党一百周年”重大历史时刻,抓实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共建共创关系,深入推进“3+1”共建帮扶活动,在为民服务中改进作风;落实群团组织教育引导青年干部责任,持续推进运动健身活动,深化“师傅带徒弟”结对帮教活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廉政警示教育,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巡访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正风肃纪。严格遵守“三重一大”相关规定,规范决策行为,确保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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