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目前疫情形式依然严峻,但仍有大量企业因为生产需要按照规定陆续复工复产,在此特殊时期,企业复工将会面临哪些问题,这其中又存在哪些具体法律风险,旷真律师归纳总结以下几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复工后,还需要做好疫情防护,不可掉以轻心
目前还处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国家对疫情防控的警惕性还是很高的,近日,深圳市某企业因防控工作不严谨,未及时上报体温异常人员,被住建局通报批评。疫情防控需尤其注意进出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并且配合相关部门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以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复工复产后,企业场地租金能否减免?
疫情期间的房屋的租金能否减免,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租赁当地政府下属企业、国有企业的房屋、商铺的租金减免,各地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比如,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该政策指出,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免收房租,3—4月房租减半。而对于租赁私营企业及个体户的房屋、商铺的租金减免,没有出台明确的减免政策。
在司法实践中,是减少租金还是免除租金,及减少多少,法院判法不一。对此,法官可行使自由裁量权。对于减免租金事宜,建议双方首选协商处理,不要盲目打官司。
3. 疫情期间车辆无法及时年检怎么办!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全国各行各业延时或通过线上方式办公,各地政府也出台了一些紧急举措,如按北京市人民政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车管所推行车管业务“网上办”,驾驶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可延长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疫情期间行驶本、驾驶本、临牌、驾驶员营运资格过期属于非主观因素造成的,所以针对疫情发生起至疫情结束期间车辆出险,应适当放宽相关证件截止期限的审核,视情况给予理赔。
因疫情期间无法办理行驶本、驾驶本、临牌、驾驶员营运资格证延期的,如车辆发生正常交通事故,针对应于2020年2月疫情期间内进行检验的证件,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证件过期为由拒赔,应给予正常理赔,后期视疫情发展情况再决议是否延伸;但需检验的证件未在此时间范围内的,保险公司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保险条款进行处理,非客户主观问题造成的证件过期,经保险公司核实确认后,协商处理。
4. 新冠肺炎疫情能否构成合同延误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但并非所有的合同当事人都可以引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责。只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到合同当事人并致使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时,才可以适用不可抗力这一法定免责事由来免除其的责任。企业如错误理解不可抗力的适用情形或滥用不可抗力进行免责,皆会带来法律风险。
5. 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来抗辩是否就可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的情况下能免除违约责任。企业如因本次疫情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应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因未及时通知而导致对方的损失,仍需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6.在买卖合同关系中,因本次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及时、全面履行,企业应如何处理商务合同的履行以规避法律风险?
从维护交易稳定、降低交易成本等角度来看,企业可以首先考虑能否与合同相对方通过协商的形式,延长合同履行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履行方式等补充约定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7.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工资如何支付?
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企业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正常发薪,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放基本生活费(北京的标准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也就是说,单位安排员工停工待岗的,第一个月的工资仍然需要保障,正常支付;从第二个月开始,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
8.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在诉案件会受到什么影响?该如何处理?
企业已经提请诉讼,在办理过程中的案件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说明理由并申请顺延期限,但是否准许,或者是采用其他方式推进案件进展,最终由人民法院决定。从谨慎原则出发,如果遇到上诉期、复议期等临近届满的,建议采取向人民法院邮寄法律文书的方式规避法律风险。
9.建材企业如何规避因本次疫情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应当立即对照具体商务合同以及自身的生产经营安排,排查产品的提供是否还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并按如下原则处理:如果因此次疫情影响,企业无法按照合同及时提供产品的,建议企业立即向客户发送《告知函》,将此次疫情情况、此次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其导致无法按约履行的情况明确告知客户,希望按照不可抗力条款和规定执行合同,并附上政府部门的延长春节假期和延迟复工通知作为凭证。
10.在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随着疫情发展,企业的人工成本乃至材料成本会大幅上升,如果原合同约定总价或者其他计价方式,建材供应商能否主张对人工费、材料费进行调增?
能否对人工费、材料费进行调增,关键要看具体合同。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费用调增的条款,且将不可抗力作为了调增费用的情形,则可依据合同进行调增。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建材供应商可以考虑按照以下思路处理:按照“情势变更”原则,从继续履行合同将显示公平的角度,主张变更合同价格条款或计价原则,通过合同变更的方式调增费用;
11.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履约成本提高的,能否主张各方分担?
如新冠疫情后,合同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但履约成本显著增加的,可参照《最高院非典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由于‘非典’疫情原因,按原合同履行对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处理”,合同当事人可主张适用公平原则就因疫情爆发所产生的损失予以公平分担。但主张一方需举证证明:(1)履约成本显著高于疫情爆发前;(2)履约成本的提高与疫情的关联性;(3)继续按原合同履行,一方将明显利益受损等。
12. 受疫情影响,企业面临较大压力,银行贷款能否延期偿还?
对于企业能否延期偿还银行借款,银保监会并未进行规定,而是将决定权留给了贷款主体,即各大银行本身。国内各大银行陆续发布通过了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信贷重组等方式帮助、支持企业发展的措施,如交通银行推出措施,对于受疫情影响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支持企业正常运营。
因此,能否延期偿还银行贷款,还需要看贷款银行是否具有相应优惠措施。若经核实无优惠措施的,建议尽量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与方式还款。
13. 用人单位可以因疫情原因进行裁员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4.如何低成本筹措资金?
银行贷款省时省力,并且是成本较低。目前对中小企业银行授信还是宽松的,特别是疫情时期,很多银行也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如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等, 如果有法人股东或房产担保抵押方式也是可行的,所以企业应抓紧时间做好授信工作,多争取增加银行授信额度,即使用不上,也要未雨绸缪。
15.向银行贷款的实用小技巧
(1)只要企业资质合格的话,可以比较多家银行的贷款政策,并选择一家利息较低的银行贷款产品,可以去营业网点了解,而不是平常跟哪个银行合作多就在哪家银行贷款。每家银行贷款产品,好的产品能便宜2-3厘(月息)都是很正常的事。
(2)按照低利息优先的贷款方式:房产抵押贷>经营贷>社保公积金贷>保单贷>个人信用贷。(备注:房产在一线城市可以进行多轮抵押,抵押次数越多利息越高,所贷款的额度越低,在一些低房价的地方,房产本身价值不高,基本上不可能做二次抵押)
(3)获取信息的渠道可以向营业网点了解,如果是某银行的贵宾客户,可以直接向一对一的服务经理了解。例如:深圳民生银行经营贷款。资料清单:借款人夫妻双方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可以多套做财力证明)、行驶证、2个人近半年银行流水, 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对公银行流水。抵押条件:深圳房产可以抵押7.5成,年利率5.76%。
旷真律师事务所风险提示:
在疫情当前的情况下,各企业复工复产应遵照有关规定有序复工,与此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能复工的企业,也应企业与员工的关系,降低纠纷产生概率。如受疫情影响导致合同无法按期履行,这时切莫慌张,企业应即时与合同相对方进行沟通,留存沟通证据,为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做好准备;于此同时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旷真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优质法律服务,与您共度时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