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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2/17 14:34:48 浏览次数:2147

京建发〔2020〕26号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2020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月15日

        

  2020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区两级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北京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增强看家本领,强化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一、工作目标

  2020年总站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委统一部署,坚持首善标准,抓早抓小、落实落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创新监督执法方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消防验收相关工作,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管,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保障全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总体受控。狠抓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依法行政、业务精湛、严谨认真、廉洁高效的监督执法队伍。

  二、完善监督执法制度,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一)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推进《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和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盾构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周边环境核查与保护等配套办法的制定;研究制定《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工作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安全质量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审核制度,严格法制审核程序,加强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考核工作,坚持疑难案件研讨、行政处罚案卷进程督办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单位、预拌混凝土质量、工程实体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参建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公开曝光力度。继续坚持基于风险管理的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制度。对列入“负面清单”的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实行差别化监管。

  (三)积极推进监督执法信息化。持续推进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电子化工作。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推进监督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工作,优化监督执法检查方式。逐步推进安全监督信息平台的应用工作,继续完善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信息平台功能,正式启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管理能力风险管理工作平台,推动质量监督平台和消防验收平台、联验平台与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消防验收审批系统等平台之间数据共享。

  三、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强化重点工程监督工作

  (四)加强重点工程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执法方式方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服务工作,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落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确保重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针对冬奥会工程极端重要性、技术复杂性和施工难度大的特点,全面开展冬奥会工程监督执法工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做好冬奥工程监督执法、工程竣工和消防验收工作,保障冬奥工程测试赛顺利举办。配合副中心重点工程质量安全联合监管工作专班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五)强化轨道交通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安全质量状态评估、第三方监测和质量检测监管合力,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强化评估检查与监督执法对接,着手开展“十四五”安全质量状态评估项目规划及筹备工作。完善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标准化考评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依法做好房山线北延、16号线中段等年底通车线路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工作。开展“安全质量月”活动,会同建设单位开展以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地下管线突发事件应急和消防演练。

  四、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安全质量监管

  (六)不断强化“三类”企业监督执法工作。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检测机构质量、预制构件质量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强化市区联动,每半年开展一次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各区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以及混凝土生产企业未按配合比通知单生产、供应验收不合格混凝土以及代做空白试块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断完善评估工作,推进第二轮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工作,将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纳入评估范围。

  (七)开展安全质量专项执法抽查。积极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各项要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双控”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执法抽查。按照《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履行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强化施工技术管理。组织开展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临时用电、消防安全、起重机械等专项执法抽查,对参建单位落实住建部37号令情况开展执法抽查。开展以全市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安全质量市区两级联合执法检查。做好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节能改造及抗震加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及各项督查迎检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完善质量安全状况测评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建立扬尘视频监控工作机制,完善非现场执法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搭建全市统一的扬尘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加大非现场执法检查和处理力度,落实扬尘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建系统扬尘治理工作。

  五、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强化安全质量事中事后监管

  (九)配合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范围的建设项目,根据风险等级情况,实施差别化监管。依托在线平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联合验收等审批服务工作。配合完成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案例收集、政策培训等,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取得良好效果。

  (十)持续加强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配合修订《北京市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验收规范、流程和标准,确保联合验收工程验收质量。深入研究精简联合验收申报所需资料,组织开展全市联合验收业务培训,贯彻落实联合验收政策精神。

  (十一)妥善做好工程质量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持续提升“接诉即办”实效,坚持信访投诉处理“两分法”工作机制,积极引导经济问题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在涉及地面下沉、房屋漏水等问题上,督促保修责任单位尽快开展维修工作,切实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六、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素质

  (十二)多举措提高监督执法人员能力素质。采取集中授课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继续组织好监督系统业务培训。发挥市监督总站专家委员会专业技术优势,做好业务培训、技术咨询等工作。深化“师傅带徒弟”结对帮教活动,定期举办“师傅讲堂”活动,提升青年干部业务能力。

  (十三)建设廉洁监督执法队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廉政警示教育,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巡访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遵守“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加强对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第三方评估服务人员,以及扬尘治理事务中心聘用人员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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