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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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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培训的管理办法

来源:北京市混凝土协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9/3/1 14:11:49 浏览次数:517

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部门规定,进一步加强协会的专业培训管理工作,使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更好地为会员和企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培训的范畴

本办法所指的专业培训,涵盖与预拌混凝土行业相关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材料设备、生产模式和企业管理等范畴。

二、专业培训的目的

为了满足混凝土企业、混凝土从业人员学习相关行业知识、技能、经验的需求;提高混凝土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新知识、新技能和先进管理理念与方法的传播、推广和应用,更好地服务于混凝土企业和混凝土从业人员。

三、专业培训的内容

(一)创新成果

行业在发展进步,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需要不断充实和更新。这方面的培训内容,包括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成果,诸如新理念、新做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规范(简称六种创新成果)等。

(二)创新成果的观摩交流

对混凝土及相关企业在混凝土生产、管理、运输及使用等过程中,创造的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定期组织技术讲座、交流研讨、观摩座谈等。也可根据企业的个性需求,为其量身定制培训课程。

四、专业培训的收费

专业培训属于协会的有偿服务工作。

(一)政府有规定的,执行规定价格。

凡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对社团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的收费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的取费标准执行。

(二)需要价格备案的,履行备案手续。

需要进行培训收费价格备案的,及时到北京市主管部门办理费项目的备案手续,并严格按备案的价格执行。

(三)没有明确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

1、自行定价

凡国家及北京市相关部门对社团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收费没有明确规定的,需参考同行业相同或相近培训项目的中、低收费标准,并考虑讲师课、教材资料、餐饮服务、设备场地租赁等成本,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用略高于成本的定价准则,确定培训的收费价格。

2、收费标准

根据专业培训启用的资源与成本的不同,每人每天收取300—800元。

五、接受社会的监督

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办法执行。除本办法规定的外,不得再另行收取其它费用。违反本規定者,按相关规定,于以处理。

本办法将在协会会官网上公示,知会广大企业,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

 

 

北京市混凝土协会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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