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9〕242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区分局,市混凝土协会、各有关混凝土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行动计划》《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混凝土搅拌站密闭提标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密闭改造条件
(一)混凝土搅拌站点应当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含分站)。
(二)应当符合所在区的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二、工作程序
(一)混凝土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设计单位应当积极承担和配合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设计委托。
(二)设计单位接到设计任务后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和其他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
(三)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密闭改造。
(四)完成密闭改造工作后,混凝土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验收。
三、改造要求
(一)密闭改造方案应与地区环境相协调,做到清新明亮、美观大方、坚固耐久。
(二)既有混凝土搅拌站实行区域密闭,对未密闭部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实施,已密闭区域要进行安全、功能检查,须符合相关要求。密闭方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的要求。
(三)密闭材料应美观、耐久、坚固、节能,不得使用简易彩钢板。
四、进度要求
2019年9月底前应当完成专项方案设计,2020年9月底前完成密闭改造和验收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