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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印发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行动计划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2/20 10:10:42 浏览次数:2672

        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力做好2019年全市污染防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北京市印发实施了《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19〕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背景情况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2019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为统筹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精治、法治、共治,市政府印发“行动计划”,对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的2019年任务进行总体布局。

  “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一微克”行动,聚焦柴油货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持标本兼治,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强化社会共治,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各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实施严格的考核问责。

  二、工作目标

  一是推动空气质量改善,本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三年滑动平均浓度力争继续下降。

  二是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全市地表水水体断面优良比例达24%以上,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28%以内,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目标。

  三是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的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目标,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

  一是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针对本地PM2.5第一大污染来源移动源,提出“换、限、查、提”等措施。“换”,加快国Ⅲ高排放柴油车淘汰,推进新能源车使用。“限”,实施国Ⅲ柴油载货汽车禁限行、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和环保标识管理政策。“查”,严格新车环保一致性检测,闭环管理超标柴油货车。“提”,加快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立法、重型车排放在线监控项目建设。

  二是强化扬尘管控精细化。构建“平台共享、部门负责、执法规范、环保督查、信息公开”的精细化管控体系。在平台共享方面,制定全市统一的视频监控规范,各行业工地安装并联网、信息共享。在部门负责方面,各行业根据工地特点,分别细化、规范扬尘污染管控制度和措施。在执法规范方面,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与行业综合监管,充分利用资质、信用管理等手段联合惩戒。在环保督查方面,开展贯穿全年的扬尘专项督查。在信息公开方面,定期曝光扬尘违规违法行为、粗颗粒物浓度与道路洁净度排名等,公示督查和整改情况。各区降尘量要控制在6.5吨/月·平方公里以内。

  三是推进生产生活排放减量化。围绕“淘汰退出、深度治理、管理提升”三个方面发力。在淘汰退出方面,共淘汰退出300家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疏解整治排名靠后的镇村产业聚集区。在深度治理方面,对VOCs年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50家企业“一厂一策”治理与万家重点餐饮企业整治。在管理提升方面,对石化、印刷、汽修、建筑涂料和胶粘剂等重点行业和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完成汽车、家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四是推进能源消费清洁化。在巩固平原区基本“无煤化”成果基础上,健全运维服务机制,严防散煤反弹;重点围绕冬奥赛场、世园场馆周边村庄,继续开展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开展未达节能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五是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强化空气重污染应急应对,进一步夯实细化“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清单,全面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削峰降速”。

  六是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制定实施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加强空气质量改善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控制路径等研究;加强热点网格精准执法,严格督察、考核和问责,压实责任;多平台、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

  一是突出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对25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中尚未达标和尚未持续达标的断面提出治理目标和改善要求,以改善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为抓手,带动全市地表水环境全面改善。

  二是突出饮用水安全保障。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饮用水信息公开,启动地下水功能区划研究,打通地上地下,全方位加强饮水安全保障。

  三是突出全面深化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入河排污口、工业、城市面源、黑臭水体等各方面污染防治。

  四是突出治理农业农村污染。补齐短板,强化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加快推进解决农村污水、垃圾等污染问题。

  五是突出水生态环境保护。创建节水型区,增加河湖生态环境用水,抓好重要河流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六是突出完善水环境管理机制。深入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强化环境执法,实施环保税收,严格考核评价与督察,建立覆盖到乡镇(街道)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体系。

  (三)打好净土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

  一是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制度,将土壤状况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内容,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4%以上。相关企业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三防”设施建设,切实防范污染土壤。对50%以上的重金属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是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各区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关停企业原址用地情况台账,及时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督促土地使用权人调查土壤污染状况;建立调查报告评审机制。本市实行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以下简称《管控修复名录》),市有关部门及时将地块纳入或移出《管控修复名录》。各区督促《管控修复名录》中地块相关责任人编制修复方案,有序实施土壤修复。加强部门联动监管,污染地块未经治理或者治理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三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阻断或减少污染物进入农作物食用部分。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四是强化详查监测等基础工作。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背景点土壤详查的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完成50%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监测。

  五是强化保障措施。完善法规标准,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法规立法可行性研究,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地块修复后风险管理技术导则等标准研究。严格监管执法,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切实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增强公众对土壤环境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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