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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关于开展监理企业申报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统计月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4/2/5 14:47:16 浏览次数:868

各工程监理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11号)要求,现就开展本市监理企业申报2023年度统计年报和2024年统计月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统计年报报送

  (一)年报统计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本市持有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按规定报送统计年报。2024年1月1日之后新取得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不报送该年报。

  (二)年报统计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统计数据,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业务情况、财务状况等内容。

  (三)年报报送流程

  2024年2月21日前,企业登陆“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https://jzsctjbb.mohurd.gov.cn/),报送2023年监理企业统计年报,同时上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见附件1)扫描件。报送全过程网办,不必递交纸质材料。

  二、2024年统计月报报送

  (一)月报统计对象

  2024年1月起,本市持有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

  (二)月报统计内容

  2024年1月起,企业需报送上月的统计数据,数据内容主要为监理企业人员就业情况。

  (三)月报报送流程

  2024年1月起,每个月5日前,企业均需填报上月的统计数据。企业登陆“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https://jzsctjbb.mohurd.gov.cn/),报送监理企业人员就业情况。报送全过程网办,不必递交纸质材料。

  三、报送注意事项

  (一)填报前,请填报人员阅读《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附件2);登陆界面首页有“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请于填报前一并阅读。例如:填报系统中有“万元”和“元”等不同计量单位,请分辨。

  (二)企业登陆系统时,账号默认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不可更改。

  (三)企业为首次登陆系统时,密码默认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陆后需修改密码。

  四、报送工作要求

  (一)企业应在截止日期前尽快完成报送。针对逾期未上报且无正当理由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视情节,给予启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在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系统中记1分,以及其他相应限制措施。

  (二)如遇系统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理统计:010-5893379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技术咨询:010-88018812、010-88018813

  (三)如遇账号密码等其他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理统计:010-83121086

       附件1: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zip

       附件2: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zip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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