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20日 10:30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北京市政策法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参与“三类企业”监督检查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1/5/18 12:28:50 浏览次数:1471

京建发〔2021〕1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三类企业”)监督检查专家聘请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升“三类企业”监督检查水平,现面向社会征集参与“三类企业”监督检查的行业专家,建立行业专家库。具体事项如下:

  一、专家的分类及条件

  (一)专业分类

  依据工作的内容,分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预拌混凝土和装配式混凝土构件三个专业。

  (二)专家入库应具备条件

  1.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练掌握国家和本市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工作要求

  入库专家在参与“三类企业”监督检查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要求: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地进行检查;

  (二)在检查过程中,主动申明并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检查对象;

  (三)严守职业道德,对在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四)检查过程中着装整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举止端庄;

  (五)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接受检查对象的吃请、礼金,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得借检查之机有意暗示或刁难检查对象并索取财物,不得以监督检查专家身份介绍及推销原材料及各类设备和产品。

  三、退出机制

  (一)由于个人健康、年龄超限、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担任专家的,及时主动申请退出专家名单;

  (二)违反工作要求,有检查意见不符合实际情况、泄露检查对象商业秘密、不遵守廉洁纪律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专家资格。

  四、产生程序

  专家按照“单位推荐、个人申请”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征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公示后产生。

  (一)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的专家经所在单位推荐(退休人员可由社会机构或行业协会推荐),填写《参与“三类企业”监督检查行业专家报名表》(见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资料扫描成PDF电子版,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jcgls2014@126.com邮箱。

  (二)公示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符合条件的报名专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即认定为北京市“三类企业”监督检查专家。

  (三)报名时间

  实行常年征集,按年度分批公示。

  2021年度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5月31日。此后每年报名时间截至当年3月31日。


  附件:1.参与“三类企业”监督检查行业专家报名表

      2.参与“三类企业”监督检查行业专家廉洁自律及保密承诺书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参与“三类企业”监督检查行业专家报名表.docx

附件2:参与“三类企业”监督检查行业专家廉洁自律及保密承诺书.docx



Copyright 2006-2008 Powered by 北京混凝土协会官方网站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5942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北路69号金隅科技大厦一区A3门一层
邮 编:100041 电 话:010-63941490 010-63978522 010-63952260
传 真:010-63941490 邮 箱:hntxhxxb@163.com
技术支持: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