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混凝土协会开展咨询服务暂行管理办法
协会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会员单位和行业合法权益,坚持为会员和政府、社会提供服务的办会宗旨,为了进一步规范咨询服务工作,依据常务理事会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咨询服务的原则
协会本着为行业发展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恪守诚实守信、友好合作和认真负责、合理取费的原则。
二、咨询服务的内容
协会开展的咨询服务,包括如下内容:
(一)提供技术咨询
技术咨询包括北京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绿色生产、质量管理,混凝土生产、运输等相关设备设施需求,原材料使用情况等。
(二)创新成果,成果鉴评推广和交流
开展行业及其相关的新产品、新成果、新技术鉴评推广和交流。
(三)开展技术合作
组织开展协会业务范围内的技术合作。
(四)成果报告
协会依据双方自愿签订的咨询服务协议为咨询方提供服务,如需出具书面成果报告需在协议中约定,未约定视同无需出具咨询成果报告。
三、咨询服务的方式
(一)咨询方来协会办公地咨询。
(二)协会到咨询方办公地或生产现场进行上门服务。
(三)举办专题培训班或讲座。
(四)协会与咨询方签订《咨询服务协议书》(见附件),依据协议提供服务。
四、咨询服务的资源
(一)专家队伍
视不同咨询内容,组织不同专家为咨询方提供服务。
(二)行业资深人士
组织行业里专业的资深人士,为咨询方提供服务。
(三)协会的专家委员会和专业主管部门
五、咨询取费的规定
(一)合理取费
视咨询服务投入的资源状况,咨询时间长短、咨询范围大小等因素,合理收取咨询服务费用。
(二)参照取费
参照社会上咨询服务的标准取费,结合混凝土行业的实际情况,按下列标准取费。
(三)协商取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协会与咨询方协商确定咨询服务的价格。
(四)单位区间
1、咨询服务取费,以咨询服务项目为单位。
2、咨询服务取费区间一般为3000元-100000元,特殊情况不超过150000元。
六、签订协议程序
1、双方确认协议内容、签订协议;
2、咨询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协会咨询费用;
3、协会收到费用后为咨询方开具咨询费发票。
七、接受社会监督
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办法执行,不得另行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本办法在协会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
附件:附件:《咨询服务协议》.docx
北京市混凝土协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