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20日 10:30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北京市政策法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9/11 9:18:32 浏览次数:1815

京建发〔2020〕243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质量提升行动落到实处,助力首都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按照全市“质量月”活动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于2020年9月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范围内开展 “质量月”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将治理当前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管理,持续提升首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首都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国,提升建筑品质

  三、活动安排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重点工作安排

  1.举行“质量月”启动仪式。

  9月初,结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启动“质量月”活动,同步启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

  2.开展质量宣贯培训活动。

  根据疫情防控情势组织线上(线下)专题培训会,邀请行业内权威专家重点就法律法规和本市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政策、质量标准化管理等进行宣贯培训,不断提高相关单位和人员质量管理水平。

  3.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

  积极推进《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建筑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等制度出台,持续夯实工程质量管理基础。

  4.开展质量专项治理活动。

  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跟踪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安排,确保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开展全市工程监理专项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理在施工现场的作用,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5.组织示范工程观摩活动。

  结合前期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示范工程创建情况,组织开展示范工程观摩活动,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二)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各参建单位重点工作安排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宣传,通过在企业和施工现场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设置专栏、开展图片展览、播放教育影像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2.开展学习培训,增强质量意识。

  各单位要加强对近期发布实施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人员配备管理规定》《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3.加强隐患治理,强化执法检查。

  “质量月”活动期间,各参建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在施工程项目尤其是今年计划竣工的政策性住宅工程项目开展质量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重点对群众质量投诉反映集中的房屋渗漏、裂缝、外墙外保温脱落等质量突出问题深入排查治理,确保建设项目高质量交付使用;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属地监管,加强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4.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弘扬工匠精神

  各参建单位应结合“质量月”活动,积极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技能提升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树立质量榜样,加强技术、管理、施工等人员教育和培训,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基层人员质量意识和技能。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平台和抓手。

  (二)扎实开展,确保实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突出质量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质量月”活动的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单位要结合“质量月”活动的开展,加强信息跟踪,认真做好相关文字、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请各区住建委于10月15日前,将本区“质量月”活动工作总结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程质量管理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8月28日

  (联系人:梁尔海;联系电话:55597191;电子邮箱:bjjwzlc@163.com)



Copyright 2006-2008 Powered by 北京混凝土协会官方网站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5942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北路69号金隅科技大厦一区A3门一层
邮 编:100041 电 话:010-63941490 010-63978522 010-63952260
传 真:010-63941490 邮 箱:hntxhxxb@163.com
技术支持: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